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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批评应理性与明晰
2014-12-16来源:作者:马喆浏览次数:2362

 

    近时,由于微信平台的繁荣,信息传递异常活跃,借助微信对文化现象的口诛笔伐也大行其道,既令人目不暇接,又置若云里雾里,难辨是非。

 

  事实上,社会文化批评,对促进文化发展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极其有益的。这一点毋庸置疑。然而,冷静地思考一下,却对时下瞬间发酵的文化时评大有些不解:一、所评之事都是关乎权力与金钱的现象;二、大多言之凿凿,以近似亲历亲闻的“真象”,道破“天机”,发出指责,引起民怨;三、批评的角度偏颇而又缺乏理性,大有“打棒子、泄私愤”之嫌和“炮打司令部”之势。

 

  更有甚者,对一些文章和报道或改头换面,或断章取义,或夸大其辞……以达到含沙射影之目的。显然,这样的文化批评是不足称道的。近些时候,吴杨先生所撰的《高手过招闹画坛》一文,就是典型一例。先不讲该篇文章结构的散乱无章,举证的自相矛盾,单就其在微信平台被篡改标题一举,就能见好事者的“用心良苦”和“别有用心”。由此可以判定,他们大都不是出于文化批评的本心,缺少君子的文质彬彬,更少了几分“文以载道”的厚道。

 

  文化批评需要理性,需要明晰,不能带有批评者自身的私利和好恶成份。确切地说,就是要明理行道。这样,才能在乱像中拨开云雾,分出条理,辨清是非,达到“伊尹放太甲而不疑,太甲受放而不怨,是存大业于至公,而以天下为心者也”。否则就又成了“剪不断,理还乱”的乱局。当下,对于一些文化批评者而言,要明白“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也”的道理。

 

  文化批评是现实的文化担当,也是一种学术导向,更是一种社会能量。“文革”时期的文化批评,以历史的眼光看,为什么没有学术价值?为什么局限性很大?就是批评的本身缺乏理性,以打倒一切的方式,进行人身攻击或是文化的摧毁,批评成为制造悲剧的手段,成为摧毁人性的工具。这种历史的谬误,不应在当今的时代再度发生。

 

  今天,艺术的繁荣,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观念的日新,言论的通畅,给予文化批评以广阔的空间。但是,文化批评的能量来自于立论和阐述的学术性、公允性和客观性,批评可以严厉,但必须严肃,不能采取“打棍子、扣帽子”的粗暴方式,要有理、有据、有力、有节。

 

  尤其在文化批评触及到艺术品市场领域时,言论更要审慎、客观和纯净。一些居心叵测的人,借助文化批评,恶意设置“文化批评陷阱”,达到控制艺术家的艺术创作和肆意抬高或压低艺术品市场价格的目的,从而牟取个人的商业利益。这种现象需要引起人们的警觉,并给予坚决的抵制。因为,以商业运作为目的的文化批评,其主观意识是模糊不清的,当艺术家与商人利益一致时,就表现为大唱赞歌;一旦艺术家与其分道扬镳,损害其商业利益,则表现为大放厥词,诋毁名誉。这绝非正常的批评,而是玩弄“贼喊捉贼”的勾当,用心极其险恶。

 

  近年来,笔者先后撰写了《当代中国画价值辨析》《文人缺席,何谓“文人画”?》《创造艺术精品引领公众审美意识》《礼仪之邦的惊诧》等艺术批评或文化批评文章,也是想参与到公共批评当中,与大家一道商榷艺术界存在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切身地清楚地认识到,像更夫一般敲着梆子、口念“平安无事”的文化批评,是不足取的;而制造“文化批评陷阱”的行径,非但不足取,而且有百害而无一利。当下,文化批评更应该具有正确的导向、客观的视角和公正的主张,要条分缕析,要旗帜鲜明,使浊者自浊,清者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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